标标:腐败≠福利,反腐不反正常福利
中国法制网
2014-12-28 22:5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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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岁末年关时,干部职工迎来一个利好。中办、国办日前印发通知,明确要求,在坚决杜绝“节日腐败”的同时,要“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人民网 12月27日)
如今,反腐倡廉工作是开展的如火如荼,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了不少的鸵鸟心态。虽然说在反腐的道路上,我们看到中央从小到月饼的发放、赠送贺卡年历,大到公车改革、严禁出入私人会所,都要管,使很多干部觉得中央管得多、管得严、管得细;再加上,“反腐通讯社”打虎无规律,不少领导“心有戚戚”,连正常的福利待遇都不敢发放,虽然说强化福利管理,这是反腐的题中应有之义。但是是不是连正常的福利待遇都要因为怕做错而影响自己的仕途而放弃呢?答案肯定是否定的,因为腐败不等于福利,反腐不能反正常福利。
中央反腐反的是官员拿着权力变现,反的是贪污腐败,反的是不正之风,反的是贪官污吏。而正常福利是指国家规定享受的福利待遇,就比如交通补助、车改补助、供暖补贴、防暑降温等,这些正常福利的发放都是有规可循、有文可依的,与腐败没有任何关系。反腐,反的是官员腐败,绝不该让正常福利为腐败买单。官不能贪腐,但员工正常福利也绝不能少。
虽然说可能存在利用正常福利的幌子滥发福利、变相发福利来产生腐败的借口,但是这也绝对只是少数,毕竟,不论是干部还是一般干部,坚守自己的职业道德和信念的肯定是大多数。同样这也是在提醒我们,福利不能成为监管的化外之地,在腐败和福利间不相等是因为多了一个限定词“正常”,如果超过正常这个度所发的福利就是“腐利”这样的利是必须被制止,最好的是将福利和腐利能从源头上区分才能真正的对百姓的正常福利起到保护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