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宴请被责令退赔,吃了的必须吐出来

中国法制网   2014-12-27 14:2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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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鸣参加公款宴请被责令退赔。(12月27日   新华网)

    人与人开玩笑有一句话经常被用到,就是“吃了不该吃的就吐出来”,其实现实生活中真有这么回事的话笔者感觉到还挺反胃的,吃了的怎么能吐出来呢,难道是吃饱了撑的?不过还真别说,这样的事竟然出现了。

    一次宴请,48人参加,吃掉公款17659元,这是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鸣等人“创造”的“纪录”。中纪委官网通报称:2013年12月19日,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与省政府法制办在武汉东湖宾馆召开立法工作沟通协调会。会后,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在东湖宾馆组织宴请。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鸣等48人参加,宴请花费公款17659元。经中央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中央批准,给予王建鸣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48个人一顿吃掉17659元,平均一个人大约368月。中央和和国家机关会议费,一二类最高标准一天也就是150块钱的标准,平均一顿是50块钱,笔者真心佩服王建鸣出手阔气,一顿饭是中央规定标准的7.36倍,真是羊毛没出在羊身上,不知道拔毛有多痛。然而现在王建鸣已经知道了,因为中央纪委常委会已经研究并报中央批准,给与了王建鸣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其退赔相关费用。

    吃了的吐出来,此刻王建鸣应该知道有多么反胃了吧。不是上级对其要求太严,而是其无视中央规定在先。早在2013年9月13日,财政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以财行〔2013〕286号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该《办法》分总则,会议分类和审批,会议费开支范围、标准和报销支付,会议费公示和年度报告制度,管理职责,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附则7章31条,由财政部负责解释,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不知道像王建鸣这样无视中央规定的人还有多少,单位高接待宴请是理所当然的,但是要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按照地方标准严格执行,不然吃的多了,迟早得吐出来。(天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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