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缘何屡现“色”字陷阱?

中国法制网   2014-12-25 14: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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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缘何屡现“色”字陷阱?

 

福建省纪委监察厅24日通报称,龙岩市人大原副主任卢泉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违反廉洁自律规定从事营利性活动,与他人通奸;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12月25日,新华网)

不得不说,随着反腐败力度不断加大,不少贪官纷纷落马,受到了党纪国法的严肃查处。一个不争的事实是,这些被曝光的官员均为中年男性,难道中年真的是这些官员那么过不去的砍么?包二奶,养情人,与多名女性有染或是不正当男女关系等,权色交易几乎成为大多数腐败案件的定律之一。

最近段时间,“通奸”一词屡屡成为曝光率最高的官员腐败用词。顾名思义,通奸是指已婚人士自愿与配偶以外的异性发生性行为的行为。一般情况下,通奸不是犯罪,因为我国的《刑法》及相关的法律中没有对通奸作出定罪的规定。  

然而,党纪方面有明确规定:与他人通奸,造成不良影响,给予警告和严重警告;情节较重的,可以撤销党内职务或是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以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这说明,党纪严于国法,党员不仅要遵守国法更严守党纪,强化自我约束意识。

诚然,食色,人之性也,这是人的基本生理欲望。领导、官员也是人,他们也不能超脱这个规律。问题在于作为公众人物,这些屡曝“不雅照”的官员更应该严守住基本的底线,把感情与堕落严格区分开来,严把自己的道德防线,以使其不去堕落、不去沉沦。

情欲能让人失去理智,让人疯狂,更能让贪官去干他平时不会干的事情。美女本就是稀缺资源,在现代社会这个供需时代,如果将男人看成商品的话,官员无疑就是就是“奢侈品”。所以,美女屡屡成为贪官上钩的一种“色权交易”,肆无忌惮。损害自身名誉事小,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事大。

总而言之,作风问题对官员来讲,是一件大事,对广大党员干部来讲,加强道德修养、增强道德定力是永恒的课题,作为为人民服务的公仆,切不能让道德失范,自毁前程。

同时,笔者也希望相关部门加强党政队伍作风建设,建立更加完善的监督机制,抓好反腐倡廉,还广大老百姓一个放心。(刘洛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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