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小娇:改革需统筹兼顾,才能真正走向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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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我国将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一个统一、五个同步。“一个统一”,即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相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五个同步”,即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待遇调整机制与计发办法同步改革,改革在全国范围同步实施。(12月23日 新华网)
今年初,人社部就透露我国将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近日,国务院关于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思路一出,网络报端、街头巷尾到处都有人们关于此改革的议论。
有人认为,此改革体现了公平公正,人们工作的能力不同领取不同的报酬只应在在职工资上体现,人老了退休了彼此都没有任何差别,养老金应该按一样的标准核算。
也有人认为,企业工资高于党政机关工资,并轨缴纳养老保险金,企业职工多高于党政机关职工,退休后企业退休职工工资一定会比党政干部高;如此说来,党政干部是在职时工资没企业职工高,退休后养老金也没有企业职工高,这一点也不公平。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分职工对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恐慌,担心缴纳养老保险金后不仅会降低目前的收入,还要影响退休后的生活质量,都在情理之中,也无可厚非。
任何改革都会触及一些人的权益,但任何改革也都是应时之需、势在必行的。既然改革不可避免,早改革总比晚改革好。其实,对于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来说,实行养老保险制度“并轨”也并非坏事。实行并轨后,如果有更好的出路,他们也不需要担心放弃工作就一无所有。在有养老保险保障的情况下,公职人员更能自由、良性的流动。
当然,也不能因为这一点好处,就能完全说服党政职工从内心深处去接受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国务院在策划具体改革措施的时候,还应统筹兼顾、多方考虑,既要保障企业和党政机关退休职工的生活质量,也要保证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收入不降低。唯有如此,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才能真正走向公平和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