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烟关键——规制烟草企业
中国法制网
2014-12-24 11: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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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烟关键——规制烟草企业
中国签署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八年以来,中国烟草制品产销量不减反增。卷烟的产销量从2006年的4000万箱左右增加至2013年的5000万箱左右。税利增长则翻了三倍,从2006年的3000亿元增加到2013年的9560亿元,占全国财政收入的7.4%。出现这种不合理现象的主要原因是政府监管和投入严重缺位和不足,根本原因则在于我国特殊的烟草专卖制度:国家烟草专卖局负责行政主管,中国烟草总公司负责产供销,管制部门和烟草公司“两个牌子,一套人马”。
2014年12月24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了《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送审稿)》,这一条例正式施行将为控烟创造一个重要的外部环境。可以说,该条例的出台是中国禁烟史上里程碑的事件。然而,控烟要取得实效必须严格规制控烟的最大受损对象——烟草企业的行为。但此次公布的控烟条例送审稿,涉及规范烟草企业的条款并不多,对烟草企业影响最大的条款莫过于第十二条要求烟盒上的“图形警示面积不得小于包装面积的二分之一。”
中国控烟的道路注定曲折、漫长,但《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送审稿)》的公布也给我们带来了希望。(作者:陈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