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鱼:重塑形象不“等待”,公务行为别“打脸”

中国法制网   2014-12-23 22:3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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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日上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召开的“依法惩治性侵未成年人及拐卖儿童犯罪情况”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3起相关典型案例。(12月22日 中国新闻网)

        曾经,公务员有着“万马千军过独木桥”的架势,公务员考试也成为炙手可热的话题,无数人为了它挣的可谓是“头破血流”。而弹指间,公务员却悄然成了强权、贪腐的代名词,随着公务员各类丑闻的频频曝光,纯洁的公务员队伍被染上了不可磨灭的“污点”,人民公仆的形象被一颗颗“老鼠屎”败坏的“支离破碎”,而致使国家的政府公信力也更加“如履薄冰”。

        众所周知,公务员考试异常困难,考生们为达目的势必要“过五关斩六将”,满以为经过一系列优胜劣汰的竞争而爬上金字塔顶端的“佼佼者”,必然是能力出众、道德素质过硬。但是此次公职人员作出此类道德沦丧的事,到底是打了谁的脸?从“幼儿园虐童”到“处方药”事件,未成年人屡遭迫害的阴影还未完全散尽,又发生此等令人震惊的事情。这让社会大众“情何以堪”?他们是慢慢丧失了做人的根本,还是本来就不知道何以为人?

        国家公务人员理当是遵章守法的典范,然这些“害群之马”不仅没有好好履行自身的职责,反而对未成年人伸出罪恶之手,他们迫害幼童的恶行不仅严重违背了职业道德操守,更是严重损害了国家机关的良好形象。到此笔者不禁想问:公务员的准入机制难道没有一点问题,最起码的道德素质却成他们最为匮乏的东西?

        笔者认为,重塑公务员形象,亟需加强道德建设。

        公务员在能力考核同时也应该对其基本道德水平进行评估。公务员作为公共利益的实现者与守护者,必须要廉洁自律、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从而实现和维护公共利益为己任,而前提则必须是做好一个最基本的人,只有人人修身自律,躬行实践,才能“积小流而成江海,积小善而成大德”,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目标才能真正实现,才能避免在此再次出现类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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