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标:法治或人治还是法治和人治

中国法制网   2014-12-23 22: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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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首一年来所走过的日日夜夜,法治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备受关注。从习近平总书记一次次重要讲话,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出台,再到一项项司法体制改革措施的推进,我们无不感受到“依法治国”的脚步越来越铿锵有力。(人民网 12月23日)

2014年,不平凡的一年,在这一年里被提到最多的是正风肃纪,反腐倡廉,然而同样备受关注的还有依法治国,深化改革,简政放权等政治色彩较浓的词语,在面对越来越铿锵有力的依法治国措施出台和司法体制改革措施公布时,我们不难要提出究竟是法治好还是人治好或者说是法治和人治一起好。

法治,顾名思义用法律制度来规范人民的行动,指导人民的思想,对人民的活动起着警示教育指导作用;人治也许是封建社会或者君主立宪制时期最流行的一种形式,一切以国家的最高统治者或者说人们的情感道义为指导,指引人们的活动思维和方式;那么这两者究竟是各自为政好还是相辅相成妙,其实我们都不好妄下定语,但是有一点我们可以肯定,单单只靠人治,那是绝无可能的,因为历史是前进而非后退,我们必须学习前人的经验教训。那么是否是只要法治就是好了呢?其实笔者认为法治和人治绝对比法治或人治好。

法治,以法律制度来规范人们的言行举止虽无可厚非,然而时代是发展的,历史是进步的,而法律制度在制定好,白纸黑字写定后就这么定下了,就不会轻易改变。面对这一情形,单单只要法治的话,那么法治的结果会和人治一样,成为历史中的一朵浪花,一个过客,终究是过眼烟云。

如此一来,法治和人治,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二者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法治可以弥补人治的随心所欲,而人治同样可以改善因历史的进步,时代的发展,法律制度不在适用的部分,所以要想依法治国取得更好的成绩,在以后的国家建设中取得更大的发展,那么请法治和人治有机的结合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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