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如此拜佛,伤不起
原创
2014-12-23 17: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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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官如此拜佛,伤不起
近日有市民反映,(北京)房山区长阳镇西场村村支书以建健身公园为名,在村内占用林地私建庙宇,并雇佣僧人在庙中主持,供自家烧香拜佛,引起村民不满。据了解,该庙宇占地近200平方米,并无任何相关用地手续。(12月23日北京晨报)
这位村支书如此信佛、礼佛,其诚心可鉴,但这是建立在违法基础上的,如此这般,那佛祖还愿意庇佑他吗,我们素不知佛祖的想法,但我们能确信的是法不容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宗教信仰自由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同时也规定:“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如此拜佛,让国家心碎。作为一名党员,置党纪国法何在?他违法占地,私设寺庙,知法犯法,享受着国家的诸多政策,吃着公家的饭,不是想方设法为国家多做贡献,而是为了心中的信仰触犯法律,不知悔改。
如此拜佛,让百姓伤心。作为一名干部,置人民群众何在?他眼里只有佛,给和尚4000元/月的工资,把心思花在寺庙上,哪会思考如何履职尽责,哪会操心村民的困难疾苦,他空有干部的头衔,以权谋私。
村官是群众选出的干部,代表着人民的利益,群众对干部寄予着莫大的希望,他们希望干部为村民造福,带领群众致富,而干部应该深知自己责任重大,不能忘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信仰法治,知法、懂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依法办事。
(作者:湛蓝星 15881651796 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平南羌族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