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法律面前,各族人民人人平等

中国法制网   2014-12-23 13: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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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从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围绕改善民生推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提高依法管理民族事务能力、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六个方面提出25条意见,旨在切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共同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2014年12月23日 新浪新闻)

少数民族和各族人民一样,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都要遵法守法,和各族人民一起共同维护法律的尊严。不管是哪个民族,都得要遵守国法,不能搞特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搞民族主义不得人心。

《意见》的意义十分重大,如下:1、明确了通用语言教育。促进各民族群众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2、倡导了共同体大家庭。中华文化是包括56个民族的文化,中华文明是各民族共同创造的文明,中华民族是各民族共有的大家庭,牢固树立各民族水乳交融、唇齿相依、休戚相关、荣辱与共的观念。3、坚定了平等打击犯罪的态度。要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问题,坚持在法律范围内、法治轨道上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问题,不能把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民事和刑事问题归结为民族问题,不能把发生在民族地区的一般矛盾纠纷简单归结为民族问题。

团结各民族,提高政府公信力,凝聚党的领导能力。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打击制造事端和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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