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执法从自身做起

中国法制网   2014-12-23 11:5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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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21日在全国公安机关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各级公安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坚持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为载体,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建设法治公安,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新贡献。(人民网12月22日)

  从邓小平同志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十六字方针,到本次四中全会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建设始终与改革如影随行,法治在我党治国理政中的地位也不断提升。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刚刚落下帷幕,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群众路线没有休止符,改进作风永远在路上”。要始终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依法行政的过程中,始终以群众的满意为最高标准,切实考虑群众最“急、难、盼、愿”的问题,确实做到“一枝一叶总关情”,在执法过程中多点“人情味”。

  严格执法固然值得称道,甚至执法有点严苛,人们也能接受。但无论怎样严格执法,都不能丢失依法执法的底线。失去底线的执法,不仅会“手忙脚乱”,造成预计不到的结果,还会直接影响到执法机构的形象和人们对法律公正的判断。

  当一个执法部门为了“执法”而“执法”,甚至是为了“执法”而出现“暴力”时,社会对法律就会产生强烈的质疑,对执法者所影响的也不仅仅是这一部门的形象,更影响了法律的道德底线,动摇了人们心中的法治观念和信心。

  首先忽略了依法执法的底线意识,并从心理上给自己的做法贴上“正确”的标签,没有处理好执法目的与执法方式的关系,背离了执法的本意;同时对预料不到的情况缺少各种预案和程序,结果不仅好心没有办成好事,反而把自己置于同样违法的境地。

  执法队伍作风转变,需要正面引导,更需要刚性约束。最后还想奉劝个别“衙役”做派执法人员,文明执法不是什么高境界,只是做人做事的底线,“人生不能越界,底线必须坚守”,否则失去的很可能无法挽回。

  作者:林林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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