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晓笛:检察院状告环保局:司法机关对行政机关的有效监督

中国法制网   2014-12-22 16:5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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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近日贵州一检察院将环保局告上法庭,该局因为行政不作为“怠于处罚”污染企业被检察院告上了法庭,成为全国首例由检察机关提起的行政诉讼案。(网易新闻  1222日)

民告官很常见,机关单位走司法程序,起诉机关单位很少见。从主体上来说,检察院是司机机关,环保局是行政机关,两大并列系统,两大机关主体,机关状告机关,实属罕见。

途径上来看,走的是司法程序。检察院对环保局行政不做的行为不满意,没有走私下解决的途径,而是直接走司法途径,将环保局起诉至法院,通过第三方法律权威的代表法院来实现对环保局的监督督促,更直接更具威慑力。

起诉目的来看,是为了公共利益。此次起诉,起因是环保局行政不做,检察院对其行政不作为起诉至法院,旨在督促环保局切实履行职责,有效维护公共利益,对违规企业进行处罚治理。

社会治理需要这样的勇气和胆识。此次检察院对环保局的起诉,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是司法机关真正切实对行政机关的监督的体现,机关对机关的监督开启了新历程,打响了第一炮,树立了好榜样。

新闻来源:http://news.163.com/14/1222/01/AE1JP6V200014AE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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