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柏:低保不是“天鹅肉”,不能成为干部 “囊中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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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京华日报一则新闻:青海省民政厅近日公布称,今年已清退不合标低保对象近7万人。一个多月以来,已有青海、海南、内蒙古3个省份通报今年清退不合标低保对象超过26万人。据民政部的数据显示,2014年第三季度,我国城市、农村低保平均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401元、216元。金额虽“小”,但关乎困难群体生存的“大”问题。然而,在不少违规低保案件中,被查处的却是负责管理低保的村干部、街道干部。(12月8日 京华日报)
低保金是政府用于救济的民生款,是国家追求和实现公平正义的一项制度化安排。对于那些困难户来说,低保金则是一根“救命绳”。然而,一些基层干部却是利用手中的权力,将低保款视为“天鹅肉”成为了自己的“囊中物”。然而当下违规低保并非个别地区现象。2013年6月至2014年9月,全国查纠城乡低保错保漏保151.4万多人。诚然低保的对象主要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群众,主要是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年老病残等生活常年困难的群众。然而,就是这些困难群众的一点微薄的生活来源,也被一些官员盯上。
村干部领低保,不仅损坏了底层弱势百姓的切身利益,成了基层干部的腐败温床,而且折射出了基层官场的丑陋现状。最近曝光出来的腐败案件,不断的从各个角度刺激着公众的神经。不论是“小官巨贪”还是冒领低保户“命根钱”,在暴露出官员缺乏党性、道德败坏的同时也折射出低保评选存在信息不公开的问题。
笔者认为,公开透明是最好的防腐剂。乡镇应当及时将农村低保、“五保户”的姓名、发放金额等情况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公示栏等公之于众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逐渐探索完善公开透明的监督机制、建立定期复核制度,由上级民政部门对低保对象进行严格的审查,低保户的发放、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复核,让低保这根“救命草”不落入贪官的“私囊中”,以行动来确保低保“最后一厘米”的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