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邑:莫让红头文件红了依法行政的脸
中国法制网
2014-12-22 09: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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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两条关于“红头文件”的新闻引发热议。一条是,据新华社披露,群教活动开展以来,全国已压缩各种文件190.8万个。按每个文件1张A4纸估算,厚度相当于50层摩天大楼。一条发生在江西赣州。不久前,章贡区沙河镇纪委发布有文号的红头文件称“8月8日中午的杏鲍菇炒肉几乎没有吃到肉”,决定对食堂管理人员李海峰及厨师等通报批评并罚款。(12月18日 中青网)
“红头文件”本该是地方政府、政府部门进行行政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但现在“红头文件”制定无程序、不规范,大有成为公权滥用的“尚方宝剑”的趋势。
其实“红头文件”之所以泛滥,不外乎这样几个原因。“红头文件”是政府依法行政的指令性、纲领性条款,因此,具有严肃性、科学性、政策性和指导性意义。也正是因为因为这样的特点,所以党委政府任何工作都喜欢发个文件,这样一则可以体现领导对于工作的重视,二则发个文件就能够说明开展了工作,更能够减少工作量。其次在当前目标考核中,上级对下级单位的考核,总是少不了组织领导这一项,总是少不了“红头文件”的要求,那么这就不得不让基层单位突击制作“红头文件”。
要想真正减少红头文件泛滥的现象,笔者应该要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要完善发文的审批制度,真正把好文件的“出口关”,真正提高文件的质量,在数量上对文件 严格控制。二是要完善核查制度。就是在要考核工作中我们不能仅仅以文件为标准,要通过文件列举的工作,做到实打实的对照检查,真正确保文件无虚话。三是要建立查处制度。要严格落实“红头文件”谁签批,谁负责的制度,真正让那些鸡毛蒜皮,上不得台面的事情从文件中绝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