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嫖娼岂能“高烧不退”?
中国法制网
2014-12-20 21:5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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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下午,渭南市纪委发布消息称,渭南市体育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孙兴华因嫖娼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此前,孙兴华曾在履职渭南市商务局副局长期间,因给下属打招呼致问题猪肉流入市场,曾被有关部门给予停职检查处理。(12月20日 新浪新闻)
近些年来,频频报道官员因包二奶、找情人、嫖娼等行为被处分。一些官员认为本地干这些太起眼,便跑到外地去热衷于“洗桑拿”,“找小姐”,天南海北,全国各地,走到哪里嫖到哪里,有的都到外国去了,还有的“与时俱进”,喜欢“洋小姐”了。公职人员嫖娼就像是“不退的高烧”,查处一个还会有下一个,不会因某位官员的被查而使其他官员收敛,这样的败坏党和政府的行为确实让人无法忍受。
国家公务人员是政府的形象,是群众的父母官,本应尽心尽责地为民谋福祉、办实事解难题,怎么利用公干时机跑去干偷鸡摸狗的事情-----嫖娼呢?这种乱作为的行为应该严厉打击、严肃处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嫖娼、卖淫,或者组织、强迫、介绍、教唆、引诱、容留他人嫖娼、卖淫,或者故意为嫖娼、卖淫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开除党籍处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吸食、注射毒品或者组织、支持、参与卖淫、嫖娼、色情淫乱活动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笔者认为,要真正地杜绝官员嫖娼,还需加强教育。定期分批给官员上课,让他们明白这些行为不仅破话社会秩序、伤害自身家庭,助长了歪风邪气,更破坏了党政领导干部形象,降低了政府执政能力。同时要加大对官员嫖娼的处罚力度,加大其违法成本,如有官员嫖娼就予以开除公职处分,这样才能给其他官员吃一颗定心丸,才能彻底转变干部的生活作风,也才能赢得人民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天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