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之:为“市长请假”鼓掌
中国法制网
2014-12-20 20:3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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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领导干部请假报备工作的通知》。按照规定,副省长有事离开西安,应事先报告省长,并向陕西省委报备;各设区市市长要离开本地区1天以上,除参加省委省政府的活动外,都要先向陕西省政府请假。(12月20日 新华网)
不得不说,陕西省出台这样的规定,为严肃党风、政风起了良好的带头作用,确实值得称赞。规定同时要求,省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离开西安市1天以上,应事先向省委、省政府报备。出省1天以上,应事先书面向省政府请假,经主管副省长审批同意后,方可外出并按程序向省委报备,陪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外出的可直接报备。经过省市级领导干部的以身作表率,才能更好发挥上行下效,上率下行的积极作用。
正人必先正己,正己才能正人。该通知中“对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报备手续的,省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的规定能够让广大领导干部更加深刻的认识到纪律的重要性,对完善我国公务员请假制度起了很好的示范作用。在这里,他们不仅仅是省市级领导干部,更是一个普通公务员;不仅仅是政策的制定者、组织者,更是首要参与者。这样一个由领导带头、层层示范的组织,才是真正把党的群众路线落到实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