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冰莲:莫让云驾岭“人为”地震震垮了民对警的信任

中国法制网   2014-12-19 13: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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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2日晚上11点多,躺在床上的郝培华辗转难眠。“咚咚咚”几声闷响从地下传来,随之床轻微摇晃,窗户玻璃也发出震颤声。这是5年来,河北武安西土山乡云驾岭村民郝培华几乎每晚都经历的。为了逃离每天提心吊胆的日子,今年5月,郝培华的姐姐郝兰芳到政府上访反映,8月与云驾岭矿业达成赔偿协议,矿上出30万和一块宅基地,让郝家自行建房。但不想,半个多月后,郝兰芳被警方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刑事拘留,并随后批捕。目前,正等待检方提起公诉。(2014年12月19日 《新京报》)
 
  5年来云驾岭村民们每晚都经历“人为”地震,提醒吊胆过日子。村民向政府上访反映也金精石希望矿上能解决一块宅基地和自行建房的资金,这原本合理合法的要求也已经与云驾岭矿业打成了协议。根据报道中律师的意见:房屋震裂属于郝家与铁矿公司的民事纠纷,双方可以就赔偿金额、赔偿方式进行协商,郝兰芳提出要求并无不妥。为何会被警方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刑事拘留并批捕呢?警方拘留和批捕郝兰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
 
  1996年,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制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明确指出,到下世纪初要初步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从那时开始全国上下都在为创建法治国家而努力,大家都在积极学法,做一个守法公民,并利用所学法律知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作为警察更应该多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维护法律的权威,而不是知法犯法。
 
  从云驾岭事件来看,我们国家的法治之路仍然还很漫长。笔者希望此事能有一个非常圆满的解决方法,不要让这场“人为”地震震垮了民与警之间信任;不要让人民对本应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警察叔叔”失去应有的信任;不要让一部分“警察叔叔”损坏了我们的政府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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