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守规矩闯下的祸

原创   2014-12-19 13:0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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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智慧17日驾驶公车去单位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2人死亡。郴州官方17日晚回应称,苏仙区纪委等相关职能部门已介入对事件进行调查处理。(12月18日中新网)

据介绍,上午8时20分许,李智慧驾驶单位公车行驶至郴县路与桂园路交叉十字路口时抢黄灯通行,遇摩托车驾驶员唐某某驾驶一辆普通两轮摩托车搭乘钟某沿桂园路由南往北闯红灯通行,结果两车相撞,造成钟某当场死亡,唐某某送医后抢救无效死亡。

首先,从时间上判断,8:20应该还不是上班的时间,那么这位领导就有公车私用的嫌疑;另一方面,这位领导抢黄灯、亲自驾公车,折射出他对规章制度的态度和执行问题。如果这位干部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就不会有今天的结果。作为一个法院的领导干部,对法律、规定、规章制度应该比普通党员干部更要严格遵守执行,做好带头表率作用,才更能让人民群众相信法律的尊严,相信我们的政府。发生这样的事情,说明这位领导干部的组织纪律、思想作风等方面还有一定的问题。

中央2011年出台了公务用车管理办法,2012年又出台了八项规定,继而又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党员干部就自身查找“四风”问题并加以整改落实,全国上下反腐倡廉、整顿工作作风开展的轰轰烈烈。在这种高压环境下,这位法院副书记、副院长发生这样的事故,不仅他自身存在一些问题,从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我们的制度建设存在漏洞,监督体系功能没有得到有效发挥。

俗话说,“没规矩就不成方圆”,规矩指引人们前进道路的方向,如果你违背了规矩,不但会偏离正确的轨道,误入歧途,甚至还会跌入悬崖。(甄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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