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雅贿”还需制度来给力

中国法制网   2014-12-18 14:2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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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15日在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庭审一直持续到下午14时许,被告人倪发科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全部予以认可,表示服从法院任何判决。审判长宣布将择期宣判。12月16日,中国新闻网)

据报道,在法庭上,公诉机关提供了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书证、物证照片、鉴定意见等证据,指控被告人倪发科先后49次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字画、玉石、现金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300余万元。同时指控被告人倪发科对折合人民币580余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其行为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庭审辩护人发表了辩护意见。法庭归纳控辩双方的争议焦点,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控辩双方围绕焦点问题开展了辩论。

“雅贿”是近年来频频出没在媒体上的热词。其实,所谓雅贿,是指贿赂方式产生了新变种,行贿人不再送官员真金白银、香车豪宅和有价证券,改而送天价香烟、名家字画、珍奇古玩、周鼎宋瓷等,由于“雅贿”需求的不断膨胀,现已形成一个官员特种奢侈品形成产业链。

十八大以来,中央屡次提倡“老虎”要打,”苍蝇”也要打, 彰显了党中央的反腐决心。随着党中央的“八项规定”和严刹“四风”的开展,落马了一批又一批的贪官。这一个又一个的案例告诉大家,“多行不义必自毙”,只要是违了法,都将面临法律的严厉惩治。

 笔者认为,不收真金白银,青睐古玩字画,说到底还是受贿是犯罪,国法难容。受贿手段在变异升级,但执法监管不能含糊,对任何花样翻新的贪腐样式,法律应时刻保持警惕,不被其表面所迷惑。

 因此,“雅贿”泛滥还需对官员权力有效约束,加强反腐的监督管理体制机制,并广泛发挥网络和群众的监督力量,真正让官场“雅贿”无处藏身。(刘洛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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