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个人事项报告能不能让官员报实情

原创   2014-12-18 11: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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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个人事项报告能不能让官员报实情

 

        据新华社官方微博“新华视点”消息,中组部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今年直接抽查核实中管干部、省部级后备干部等1550名,各地各单位抽查核实厅局级、县处级领导干部60170名。已有5名拟提拔中管干部、数十名拟提拔厅局级和县处级考察对象因查出问题被取消提拔资格。(中新网 12月5日)

        通过此次抽查核实,一方面可以处早处小,有效防止“带病提拔”;另一方面,进行思想加压,让领导干部不敢越雷池一步,促进干部廉洁自律。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在从严管理监督干部、防止腐败方面的作用初见成效。但我们也应清醒的认识到,如何提高领导干部自律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确保领导干部向组织说真话、报实情?如何制度化、规范化抽查核实工作,持续放大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如何拓宽渠道、创新载体,让群众参与监督,让更多官员得到警示?这些问题都还亟待解决。

        对此,笔者认为,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只有形成“报告、核查、公示、问责”四位一体的完整链条,才能真正使其发挥最大监督和震慑效力。首先,要把好报告对象源头关。要加强领导干部党性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及警示教育,提高领导干部自律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使其从思想上、行动上支持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能够自觉如实上报个人事项。同时,建立健全公职人员准入标准和从业记录,强化失德失信人员退出和终生禁业机制,将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成为干部诚信的“试金石”。其次,要把好报告内容核实关。应逐步将抽查核实内容扩大到目前要求领导干部申报的全部内容,对象扩大到各级领导干部中全面展开,以中央、省、市、县四级为核心,分级选择抽查对象,特别是党政机关一把手,重点部门、关键岗位的一把手应该作为重点抽查对象,其他人员可随机抽查核实。第三,要把好报告内容和核查结果公示关。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要把报告内容和抽查结果以适当的形式向社会公开,使公众可以通过一定渠道查询了解,对有疑议的问题可以举报投诉,形成全民监督的良好氛围。最后,要把好报告失实问责关。没有责任的义务,是没有权限的权利。报告内容如果出现假报、虚报、少报等问题,当事人就必须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并要进行严厉问责,形成强大震慑力,真正达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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