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陪酒致死:官大一级压死人惹的祸

中国法制网   2014-12-17 21:0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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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日晚间,央视播放《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风肃纪纪实》系列专题片的第二集《正风肃纪》,片中曝光了黑龙江省副省级干部付晓光因私公款消费、大量喝酒致陪酒人员死亡的现场。(12月17日  人民网)

2013年底,中央纪委通报了黑龙江省副省级干部付晓光因私公款消费,大量喝酒致陪酒人员死亡的典型案件。事情发生在当年7月23日,时任黑龙江亚布力旅游区开发指挥部副总指挥的付晓光带着包括亲属在内的6名随行人员来到镜泊湖旅游。东京城林业局是镜泊湖景区的管辖单位,当天晚上,该局党委书记孟庆安、局长孙书功在景区的鹿苑岛宾馆设宴款待付晓光。

副省级干部驾到,下级官员必须接驾、接风。殊不知副省级干部“酒量过人”,拉着患有心脏病的孟庆安陪酒,有人替孟庆安代酒是万万不可的,最终导致这位林业局党委书记孟庆安酒后心脏病发作死亡。毛主席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为人民利益而死,重于泰山”,这位人民的公仆没有牺牲在为人民服务的战场上,却倒在了上级领导的酒桌上,这是欢喜还是悲哀,每个人心中只有一杆秤。

中国的官场上,“官大一级压死人”是条铁律,只要是上级下来,不管是不是领导,待遇那是没的说,你说什么那就是什么,下级只能按照上级的要求行事,不得违背其意志。像付晓光这样喝死人的事情可能有些极端,但它也绝非偶然。当习惯了“能喝八两、绝不只喝半斤”的酒桌文化,发生“喝到死”的结果,就有可能是一种必然。

官大一级的最深内涵,应该是责任更大、担子更重。“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戴上官帽,就要为民办事,而不是在酒桌上恃权凌弱。《尚书》“官诫”中明确提出:“若金,用汝作砺!若济巨川,用汝作舟楫!若岁大旱,用汝作霖雨!”当官就意味着为老百姓作磨刀石,作舟船,作及时雨。官大一级,绝不是用来压人的,而是要承担更大的现实和历史责任的。(李碧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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