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蒙蔽双眼,官员受贿被判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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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6日从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河北省冀州市纪委原常务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张利国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日前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12月16日 新华网)
被告人张利国利用担任冀州市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和冀州市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的便利,为他们谋取利益,多次收受贿赂,其中还有部分巨款说不明来源。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利国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及个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其财产与合法收入差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张利国有期徒刑12年,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27.65万元,依法上缴国库。
“风光一时,糊涂一时,后悔一世”,在其位时不谋其政,落马时候痛哭流涕,这是很多贪腐官员的典型写照。俗话说的好,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如果一个官员思想防线牢固,忠于党和人民,对人对己要求严格,是不大可能被小恩小惠所折服的。自己信仰不坚定,以为自己有权就有恃无恐,笔者认为,他们这是被权力蒙蔽了双眼,在利益驱使下滥用权力,在损害别人利益的前提下为自己谋取私利,这是党纪国法所不容的,这样的官员落马是迟早的事。
身为百姓的父母官,一定要擦亮眼睛正确对待自己手中的权力,这不仅是对百姓负责,更是对自己、对培养自己的党组织负责的必要条件。在面对利益诱惑时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在面对别人的吹捧时要多想想是什么原因,不管是什么原因,只要思想防线一崩溃,一切都于事无补了。
笔者认为,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张利国为鉴,不能图一时之利断送了自己的仕途,做到不仅敬畏自己手中的权力,更要敬畏赋予自己权力的人民群众,只有这样才能不被权力蒙蔽自己的双眼,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李碧清)
新闻来源: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4-12/16/c_111366094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