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诗妍:“房耗子”疯狂闹剧何时休?
中国法制网
2014-12-16 11:3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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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耗子”疯狂闹剧何时休?
伪造租赁合同和工龄,在3年时间里“掉包”23套公有住房获利。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梁溪房管所房管员张永良,利用管理漏洞买卖公房,成为监守自盗的“房耗子”。(12月15日,新华网)
伪造资料,骗取住房,且屡次得手。作为房管所的职工,光天化日之下利用手中职权干着违法勾当,为自己谋取巨额利益,这样的事情发生真是让人民深感汗颜,政府职能部门的公信力在人民心中的地位降低不说,严重影响人民公仆在人民心中的形象。
笔者认为,能够做出这样的事,究其原因,还是被利益蒙蔽了双眼,价值观和人生观都发生了扭曲。同时,利用职务便利,置职业道德于不顾,置人民公仆形象于不顾,钻国家政策的空子,将国家财产揽入私人腰包,这既是对职业的不忠诚也是一个人道德的缺失。
既然手握一定权力,那么不但要比普通公民更自觉地守法,而且要在道德等方面做公民的楷模。出现这样的事情,也说明相关部门权力监管不到位,如果不加以严惩,根本起不到震慑作用,那些抱着侥幸心理的人还会继续为非作歹,那样,影响的不仅是职能部门更会是整个人民政府的形象。
另外,公房管理混乱,漏洞多多,也是导致心怀不轨之人屡次下手的因素。看到该人是房管所职工,出于对同事的信任,没有对其提供的单据进行核对,说明其制度执行不严,多道审核关形同虚设;一些产权单位连自己的房改房究竟属于哪个房管所管理都搞不清楚,房屋原产权单位对“家底”含糊不清。因此,要从制度上尤其是法律上明确相关部门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不能由房屋管理部门直接确定承租人或购买人,要保障交易过程透明化,接受社会监督,防止权力寻租。(杨诗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