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白色:切勿把民心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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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四川省纪委、省监察厅于11月18日下发《关于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领导干部,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担任副科级以上职务(含副科级)的领导干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副科级以上职务(含副科级)的领导干部,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中层以上领导人员,均应作出拒收不送“红包”礼金承诺。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公开承诺活动。(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2014年12月16日)
“红包”在中国由来已久。《现代汉语词典》将“红包”解释为“用于馈赠或奖励的纸包”。年终岁末长辈给晚辈发个“红包”,以此寄托对后代的祝福和希望;亲朋好友互相赠“红包”,以加深友谊。然而,时下一些人却任意扩大“红包”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把收受“红包”当成行贿受贿的一种手段。
拒收“红包”,向来都是各单位喊了又喊,强调了又强调的。临近年关,行贿者当然不会放过这一“机会”,抓紧时间“意思意思”。一时间,许多领导干部没能坚守住思想防线。他们对红包的危害缺乏深刻认识,对送红包之人的不良用心缺乏应有的警惕,来者不拒,一步一步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
“红包”大都为大笔的钞票,收了红包看上去是“财源滚滚”。然而,此举得到了利益,却“送走”了民心。没有哪一名群众需要一帮“见钱眼开”的干部,没有哪个老百姓需要不为其办实事的领导。“红包”收多了,个别领导干部的心思就不在为人民服务上,而是光想着如何“捞一把”。如此一来,没有人愿意为老百姓做事。此外,作为表率和先行者,领导干部没有在个人作风上带好头,必定有“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效仿之,社会风气必然会遭到败坏。
面对如此“歪风邪气”,应下大力气整顿。纵观各类案件,贪官们大都因为放松了“警惕”,丢掉了觉悟,进而为金钱所诱惑,从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为此,广大干部职工应引以为戒,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拒腐防变的能力。此外,收受“红包”者大多位高权重,正因“树大招风”,才有人为了自己方便而给其送“红包”。要想根治“红包”腐败,还必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