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夏:“清者自清”还需证据加以证明

中国法制网   2014-12-14 18: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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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有网友在网上发帖称,绍兴新昌县新林乡政府工作人员长期在外面餐馆吃饭,几年内累积了大量金额巨大的餐饮发票。在网友曝光的发票照片中,单张发票金额从1000元到十几万元不等,其中金额最大的一张发票达到12.9万元。(12月12日  新华网)

    如果是一年一张12.9万元的餐饮发票似乎说得过去,因为就按每天中午10元的工作餐计算,假设上班时间为240天,每天就是大约54个人吃饭,新林乡政府在职人员就有50多人,加上水库移民工作需要,就餐人数会有增加,所以觉得一年12.9万元并且打捆开发票也实属正常。

    但是,我们不能忽略的事实是发票不止这么一张,用发帖网友的话说“足足有一大袋”,而且金额从一千元到十几万元不等,如果累计加一下得到的数字肯定会大吃一惊。当地政府没有作过多的解释,只是说“因为新林乡政府单位食堂比较小,再加上当地水库征地、移民任务繁重,这两年他们常在外面的餐馆里吃工作餐,一些工作组到乡里后,也会到这里吃饭,而那家餐馆是乡政府的主要‘合作单位’”。

    当地乡政府的态度不鲜明,既没肯定也没否定,似乎在等待“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检验,但是他们也确实说的事实,新昌县有关方面也证实了他们的说法。笔者认为,群众对于财务公开方面的需求是迫切的,已经与他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了。他们不仅希望知道所在村、社区的财务公开情况,也希望知道当地政府的政务公开情况,希望生活在一个公开制度透明的社会,他们关心的是国家的发展和自己的生活。

    所以,笔者认为公开并没有难,群众也没有那么难相处,以心交心是得到互相信任的基础,何必遮遮掩掩,反而更容易让群众多想,产生误解。何不如用“公开”赢得信任,凝聚起共同奋斗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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