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人师丧天良 猥亵学生必严惩 

原创   2014-12-14 14:2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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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有媒体报道陕西乾县一58岁农村教师安某借辅导功课为由猥亵一名女学生。13日,记者从乾县相关部门获悉,涉事教师安某已被撤销教师资格,检察机关以涉嫌猥亵儿童罪近日对犯罪嫌疑人安某正式批捕。乾县县委、县政府对教育部门相关负责人作出严肃处理。(人民网2014年12月14日)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这句话道出了人民群众对教师的信赖与依托,因为,教师是孩子成才的奠基人,教师是孩子未来希望的垦荒者,教师是家长最为值得信赖的挚友,按照常理,教师就应该似学生如同自己的兄弟、姊妹一样,人格上给予培植,品行上给予帮扶,困难上给与力挺,生活上给予关心,学习上给予启迪,让其成才成人,长大了为国家作出贡献,这才是教师应该做的事情。然而,作为“陕西乾县一58岁农村教师安某借辅导功课为由猥亵一名女学生”,这样的人简直是批着教师的外衣,干出了禽兽步入的事情;这样的人玷污了教师这一光辉职业的形像,丧了教师的德,丢了自己的人格,不配为教师,“撤销教师资格”遭批捕是罪有应得的。

  为何教师“猥亵”漂亮女学生的案例近年来逐渐增加呢?到底是什么样的原因导致了这样的格局?深究背后的成因,其一、有可能是学校一个劲的抓教学质量而忽视了对教师的思想道道教育,未将《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和“教师行为十不准”、乃至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禁令”的学习没有落到实处,造成了教师道德意识淡薄,作出了与法纪相违背之事;其二,有可能学校校长忽视了学生、又特别是女学生的安全管理,给了道德意识浅薄份子有可乘之机;其三、有可能是“为寻求刺激,利用教师身份”做掩体而胆大妄为;其四、有可能是涉“黄片”看多了而作出如此“下流之事”;透过这些现象说明:学校也不是净土,只有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思想道德建设,才能杜绝类似案例发生。

  学生、又特别是女学生是弱势群体,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应高加强保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其进行“体罚”、“侮辱”、“猥亵”或干出“丧德辱格”之事,要杜绝类似事件发生,首先,要加大宣传力度(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建立校长负责制(违者校长同责);再与教师签订“承诺书”,违者依法论处绝不轻饶;其次、设立信息举报平台(让教师、学生、社会、家长参与监督)杜绝类似事情发生;最后县教育局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大师德师风督查与考核力度的执行情况,凡是出现类似事件,师德考核主要责任人、责任人、连带责任人、间接责任人等均定为“不合格”,该校绩效工资“降等次”或“充公”,违法责任人依法查办而不姑息;只有这样狠下猛药,才能彻底根治“猥亵女生”这一“诟病”。

  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不受侵害是教师的天职,任何人不得违之,“陕西乾县安某猥亵女生”遭到了法律的严惩,但愿全国的教师引以为戒,切实加强思想道德修养,用实际行动做学生、家长、社会、人民群众尊重而欢迎的好教师。(文/等得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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