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干部违纪必须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中国法制网   2014-12-14 13:4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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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12日从西安市纪委获悉,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印寿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12月13日   新浪新闻)

    官员违纪违法近两年已经曝光很多了,然而很多官员对此确实“乐此不疲”,他们“前腐后继”,不仅严重损害了百姓的合法权益,还严重挑战着国家公权力的威严、政府的公信力也接受了公众前所未有的质疑。对违法违纪的官员进行严厉打击是保障法治威严的必要之举,但是如果不从源头上将干部的权力进行遏制,将其关进制度的笼子,那么法治的威严就难以得到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强调,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那么,怎样才能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呢?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之策”。也就是说,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必须构建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一是强化对权力本性的认识,树立权力运行必受监督的理念。如果权力过于集中而又得不到监督,那么必然滋生腐败犯罪。必须树立主动接受监督的理念,并逐渐养成接受监督的习惯,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人民的监督。 
  二是深刻认识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强化制度预防的理念。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之策。必须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廉洁政治,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通过制度建设才能为权力运行筑起堤坝,规范程序,明确法度,防止出现职能缺位、失职、越权甚至违法犯罪现象。 
   三是树立法治理念,敬畏法律权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让更多的人接受法治的思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职办事。(李碧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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