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200万被判7年,区长以身试法没有好下场

中国法制网   2014-12-14 08:5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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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邀到一家公司走一遭,便获得20万元港币;“官场地震”即将到来时,他担心被查,急忙找人退赃……广州市白云区原副区长龚辉的这些经历令人瞠目。由于龚辉对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检方指控的犯罪数额200余万元均获法院认定。昨日,他被广州市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被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5万元。(12月13日   新华网)

    十八大后反腐风暴不断高涨,全国人民的反腐热情也是持续高涨,无处不在的监督,无时无刻的举报,使得一些心存侥幸的官员收敛了不少,与此同时,有些官员就是不知道天高地厚,在这风口浪尖上以身试法,当然这种人肯定没有什么好下场,广州市白云区原副区长龚辉受贿200多万被判7年就是一典型。笔者认为,反腐要取的成效,就要求我们在严惩腐败官员的前提下,做好预防腐败的措施,从源头上予以重视,方能减少腐败的发生。

    首先,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随着我国综合国力不断增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民主法制不断健全,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加强,加大预防腐败的条件基本具备,时机比较成熟。我们必须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做到治标与治本、惩治与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 

    其次,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抓好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做到关口前移,防范在先。要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再次,要建立健全法律体系,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国要有国法,党要有党规党法。没有党规党法,国法就很难保障。”要建立健全一整套规范权力运行的法律体系,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与此同时,要确保各项法律法规,尤其是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法规制度的实施。现在有些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发生,并不是没有这方面的法规制度,而是不执行或不认真执行,使这些法规制度成了一纸空文。要依靠法制反腐败,就必须保证各项法规、制度得到认真的贯彻执行。

    最后,要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必须把教育这个基础抓好抓实。要不断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形式,增强教育的感染力和说服力。同时,要面向全社会开展廉洁教育,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在全社会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为搞好反腐倡廉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李碧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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