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亦瑭:遏制干部不良操行不能只是“记录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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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整治干部中存在的“庸懒散浮拖”现象?达州建立一个“干部不良操行档案”,规定对干部对事扯皮、对人不实、不孝敬父母、邻里关系紧张、违反社会公德等不良行为记录在案,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依据,建立全面、立体的干部“透视”机制。(12月8日《华西都市报》)
在党中央一系列“干部禁令”的密集出台、全面实施和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党员干部违纪违规行为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清明的党风政风蔚然成风,社会风气也更加风清气正。不过,仍有部分党员干部依然我行我素、顶风作案,而一些地方干部中存在“庸懒散浮拖”现象又有所抬头,如前段时间某区政务中心人员上班先修修指甲聊聊天等现象。
此次,四川建立干部不良操行档案,规定对干部对事扯皮、对人不实、不孝敬父母、邻里关系紧张、违反社会公德等不良行为记录在案,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依据,建立全面、立体的干部“透视”机制。可以说,这不仅是整治干部“庸懒散浮拖”现象的有力举措,也是给干部的言行戴上了作风建设的“紧箍咒”,更是加强干部日常监管的重要方式。
事实上,早在2009年,达州万源就建立了干部不良档案,但从该地建立干部不良操行档案的运行情况来看,不敢说没有成效,但这也没有彻底有效地遏制干部“庸懒散浮拖”现象。当然,这也不能说建立一个干部不良操行档案,就是整治干部“庸懒散浮拖”现象的“良药”。不过,余以为,要真正有效遏制干部不良操行却不能只是将其不良操行“记录在案”,还要将这些不良记录真正运用到实际干部奖惩工作中。
一方面,要加强对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力度,对真正德才兼备的“五好干部”进行重用,对不良操行记录多或性质较为恶劣的干部进行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促使其自我整改落实;另一方面,要加大对干部不良操行记录的督查力度,如不真正自我整改落实,就让其“政治前途”到此为止,绝不姑息迁就,从而形成有效震慑,让那些心存侥幸者知难而退、望而却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