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张餐饮发票金额12.9万背后隐情待解

中国法制网   2014-12-12 15: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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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在网上发帖称,绍兴新昌县新林乡政府工作人员长期在外面餐馆吃饭,几年内累积了大量金额巨大的餐饮发票。(12月12日,中国新闻网)

在网友曝光的发票照片中,单张发票金额从1000元到十几万元不等,其中金额最大的一张发票达到12.9万元。

对于这些发票,新昌县官方回应称,因当地水库移民工作需要,乡政府工作人员要经常在外就餐,餐费大都采用不定期结账、再开具发票的方式,因此才出现了这么多大金额的餐饮发票。

显然,把政府的欠账说成是因当地水库移民工作需要,乡政府工作人员要经常在外就餐,这样的借口谁能信?

其实,政府赖账不还由来已久,这些年在一些地区屡屡发生。按道理,只有政府充当社会诚信的忠实践行者和倡导者,社会诚实秩序才不会被践踏,社会诚信意识才能走上良性环境轨道。

应该说,目前中国社会诚信环境不佳,民众失信行为比比皆是,与政府失信行为存在一定联系。可以设想,在这些连政府欠账都不愿还的地区,社会诚信度和诚信环境就可想而知了。可见,政府诚信意识直接影响社会诚信建设,尤其在市场经济大环境里,失去诚信的政府一定不可能引导好市场经济发展。

 作为党的干部,人民利益的执行者和守护者,理应把维护好和实现好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政府经常性的拖欠民众欠款的行为实属不应该,由此可见当地的官僚主义作风有多么强劲。

 诚然,在官民互动中,民众本就处于弱势地位,因而尤其需要设法保障其合法权益及诉求,而对公权力从制度上加以制约和约束则是保障民众利益的根本。

 不得不说,要根治地方政府赖账行为,关键在于规范地方投资行为,将投资决策权力关进笼子,并实现投资决策民主化、公开化、透明化。

 因此,笔者认为,要彻底杜绝类似荒唐事件的再度发生,不仅仅需要纪检、监察部门的有力监督,更需要各级政府的廉洁自律,在中央“八项规定”和狠刹“四风”的有力档口,还需人人配合,才能真正将“权利关进制度的牢笼”,真正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刘洛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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