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艳 泰山区将建权力清单制度 53个部门将简政放权

中国法制网   2014-12-11 10: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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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日,记者从泰山区编办了解到,该区将建立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取消和承接一批行政审批项目。明年3月底前,泰山区政府将向社会公布区级政府行政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泰山区编办、信访局、档案局、老龄办等53个部门将简政放权。

  从今年8月份开始,泰山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建立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纳入清理范围的行政权力事项,主要指行政机关或单位依法实施的对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监督及其他行政权力等10类。其中,行政审批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该区53个部门积极进行清理。

根据统一部署要求,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将分3个阶段进行,已经完成的是清理自查阶段,目前进行的是集中审核阶段。明年3月底,该区公布区级政府行政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机构编制部门网站、各有关部门网站上公开。根据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及依法不予公开的外,应当完整、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每项行政权力的基本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现在我们正在征求意见阶段,正在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制局、司法局等征求意见,下一步还会向广大市民征求意见。”泰山区编办工作人员说。

  记者了解到,12月3日至12月8日,泰山区区委党校组织四名骨干教师对泰山区区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审阅,并提出了4项反馈意见,分别是:区公安分局的收费项目虽真实合法,但收费偏高,有一定盈利性质;区安监局部分事项,涉及安全生产,法定审批时限为25天或30天,承诺时限为5天或7天明显偏少,建议承诺时限为10天、15天更合理;区食药监部分事项承诺时限变为10天更合理;区地税局收取的房屋租赁税,税率过高,且仅针对正式单位,对于个人或私营没有强制作用。

  “生产安全审批可能需要涉及多个部门,所以承诺时限5天或7天时间有些少,应该再延长几天。”工作人员说。(据新浪网)

   “管得过多过死”与“管得不够不力”,这两种经常听到、看似矛盾的说法,提醒我们认真,思考治理规则和治理能力,而不能简单地拘泥于管多管少。现代治理区别于非现代治理,最重要的是由社会物质文化条件和社会关系变化所决定的治理规则变了,公权者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的规则变了。从法治角度看,就是法律关系变了,权力义务关系变了。我国现行体制是从计划经济体制走过来的,公权者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好的事,加之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腐败奢靡之风滋生蔓延,抑制了社会活力释放,束缚了社会生产力发展,这就决定了改变治理规则要从放权赋能起步,走向法治也要从放权赋能起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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