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第一巨贪”是怎样炼成的?

中国法制网   2014-12-10 21:3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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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中院一审宣判,白云农工商原总经理张新华犯贪污罪、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张新华贪腐达3.4亿,梳理省内涉及贪腐案的金额,无人能出其右。(12月10日   搜狐新闻)

    十八大后曝出腐败官员的让人大跌眼镜之事已经很多了,尤其是“小官巨腐”案件,一次次刷新着人们的脑神经。今年8月开始,广州市白云农工商公司(国企)原总经理张新华因贪污、受贿一案,及与之关联的数宗案件,已经陆续进入法庭审理阶段。张新华因涉嫌贪污2.8亿多元,涉嫌受贿人民币共计9780万元、港币238万元,贪腐总计近4亿元,刷新了广州公职人员的贪腐纪录,被坊间称为“亿元巨贪”。今天上午11时30分许张新华在广州中院一审被判死刑。

    不久前曝光的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供水总公司总经理、秦皇岛市城管局副调研员马超群贪污的1亿元已经将人们所能承受的“小官巨腐”推到了制高点,而今又有一名处级干部,鲸吞国有资产2.84亿元,相信人们已经没有足够的承受能力来接受这个事实了。相信他们一开始当官不是冲着贪污去的,在“平凡的岗位上”如何修炼出这样一种“绝技”惊吓世人,笔者认为有以下三点:

    一是自律意识不强。一些领导干部廉洁奉公思想不端正,忘记了党的宗旨,公仆意识、责任意识模糊,奉献精神衰退,享乐主义膨胀。从被查处的领导干部在职务消费上出现不廉洁的案子来分析,问题就出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强上,对个人要求不严,为了自己的享乐而毫无顾忌大肆攫取。

    二是缺少监督。监督机制软化,监督不力,使廉洁自律方面一些问题得不到有效的纠正。特别是“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权力在运作过程中,没有得到有效的监督,以致独断专横,忘乎所以,不守纪律,廉洁自律方面的制度形同虚设。比如有的领导干部直接插手建设工程,搞暗箱操作,收受贿赂,俭取钱财,下面的干部照着领导的“套路”干起了违法乱纪的事。这样一来,就使得群众的民主政治观念淡化,畏惧监督;班子成员内部求和,回避监督;制约机制不全,缺乏监督;具体情况复杂,难以监督。

    三是惩处力度不够,违规成本太低。主要表现为对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缺乏系统的规范,尤其是在惩处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行为方面的力度不大,有些领导干部的不廉洁行为尽管被立案查处,但由于种种原因,一般都从轻发落。从各地的实践看,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上出了问题,多是采取治病救人,既往不咎,诫勉谈话的办法,这样就导致有些人胆大枉为。一些为政不廉行为属“一对一”活动,不易发现,往往到严重违纪违法方才暴露出来。

    “小官巨腐”的“巨大危害”令人感叹,更拉响了加强干部监管的警钟。而要想根除“小官巨腐”,尚需“猛药去疴”和“多管齐下”。只有把权力晒在阳光下,接受群众监督,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管,建立健全反腐长效机制,始终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做到警钟长鸣,才会让“腐败”成为党员干部不敢触的“雷区”,真正懂得“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李碧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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