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法治 树立宪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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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12月4日成为国家宪法日,我觉得这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保障人民的根本权益、充分发挥宪法作用、真正让宪法走进公民日常生活的一个具体举措。”广西刘晰律师事务所律师罗云飞对记者说。他关注到,在今年首个国家宪法日里,全国各地纷纷开展宪法宣传和教育,大力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网易新闻 12月10日)
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其核心是全面实施宪法,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权威。宪法权威代表党的权威,国家的权威,人民的权威,任何人都无权损害和破坏它的权威。维护宪法至高无上的权威,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责任。
维护宪法权威,需要保持宪法的稳定性,提升宪法在公民心中的地位。宪法的权威性与其稳定性密切相关,如果宪法频繁地、无序地修改,势必影响宪法在公民心中的地位。当然,宪法的具体规定也可因时而修正,但宪法基本精神不能变。
维护宪法权威,需要完善宪法实施的监督机构和运行机制,及时纠正不符合宪法规定的各种违宪行为。要建立健全宪法解释机制和违宪审查制度,定期对法律法规开展清理工作,及时纠正不符合宪法规定的各种违宪行为,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内部的和谐一致。只有这样,才能树立宪法权威,使宪法真正成为全体人民一体遵行的“圣经”。
维护宪法权威,必须特别重视宪法教育,培育良好的宪政文化。宪法观念、宪法意识的养成是树立宪法权威的基础。要始终将宪法教育纳入“六五”普法重要内容,让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增强宪法观念。特别是要让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树立宪法观念,熟悉宪法规范,领会宪法精神,自觉维护宪法的实施。
我国现行宪法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符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宪法,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法律保障。维护宪法权威、保障法制统一,对于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文/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