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言:公车私用为何还能如此理直气壮?

中国法制网   2014-12-10 16: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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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7日14时许,有市民举报在沈阳苏家屯区劳动公园内有行政执法局车辆停靠,车上下来人在打CS,疑是公车私用。记者现场看到车门上写“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记者上前询问,车上男子称:我就公车私用了,你们算什么?并抬脚踹向记者,随后驾车离开。(12月8日 环球网)

    公务人员开着“行政执法”字样的公务车,到公园内打真人CS,被群众举报后还气焰嚣张的说:“我就公车私用了,怎么的?”是什么原因让这些人违反了法纪法规还能如此理直气壮?接下来的一句话就为大家揭晓了答案,“大不了整网上了,让临时工垫底,怎么的啊,我怕啥啊”。

    嚣张的执法人员刚说“大不了让临时工垫底”,行政执法局便回应称“该男子是临时工” ,现在正式员工违反了法纪法规就让临时工作人员“顶罪”的现象已经蔚然成风。作为一个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不管临时工还是正式工,犯了错就应该负同样的失职责任,因工作人员犯错而丢了单位的脸,单位首先做的不是检讨管理失职,而是拿“开除临时工”来解决问题,这本身就是存在问题的。

    笔者认为,正是因为有这种“正式工犯错,临时工顶包”的手段,才会让一些公职人员不顾国家的法纪法规任意妄为,惹出了事还能如此理直气壮、气焰嚣张。其实就行政执法权的属性而言,“临时工”根本就不具备执法资格,也不能独立承担执法过程中产生的法律责任,其与行政执法机关本质上只是一种劳动雇佣关系,因此,“临时工”的工作行为对外产生的法律责任,必须由雇佣其工作的行政机关承担。作为国家的职能部门,应该严格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一旦发生了违反法纪法规的事就应严肃处理,不能让“临时工顶包”现象继续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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