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苡榉:法律的尊严绝不容忍谣言侵蚀

中国法制网   2014-12-09 16: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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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报道:武汉新洲徐古镇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后,民警和协警前往处置。围观人群里有人造谣“交警开车来打人”,导致大量群众聚集起哄,殴打协警并围住警车。派出所出警后,当地村民变本加厉,竟两次把警车掀翻,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昨天,新洲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12名村民刑罚。(12月9日《长江日报》)

    事实上,这原本只是一起普通的道路交通摩擦事件,然而在警察前往处置事件的过程中,别有用心的人在村民当中散布“警察开车打人”的谣言,造成了事件的恶性升级。该事件乃“别有用心”的曾某发等人恶意散布谣言,带头起哄闹事,其余人将警车放气、殴打执行公务的协警、将警车掀翻阻塞交通、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构成了寻衅滋事罪。法院经依法审理后判处曾某发、曾某林两人有期徒刑3年,其余10人分别被判处3年半到半年刑期。

   显然,法律是严肃的,任何的愚昧都是害人害己,曾某发等人在群众当中公然散布谣言、对抗执法、殴打执勤警察、阻碍道路交通,这样的行为是在向法律示威,对他们的嚣张气焰必须严厉打击。法律是公平的,无论是老百姓还是公职人员,法律是我们手中的利剑,只要受到伤害,就可以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曾某发等人的伏法说明了这一点。

   依法治国作为我们国家的根本纲领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任何人只要触犯了法律就必然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在正义面前,“谣言”都将被法律的利剑戳穿,因此每个公民都必须牢固树立法律意识,时刻做到:学法、守法、懂法、用法,在心中崇尚法律权威,做守法公民,只有这样,社会才能实现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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