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苡榉:干部作风建设必须以中央“八项规定”为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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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北京市纪委通报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涉及公款旅游、大办婚宴、滥用公款、违规发放津贴等问题。16名局处级干部分别受到开除党籍、撤销党内职务等处分。(12月9日《新京报》)
从此次通报的内容来看,处理的官员主要呈现出三个趋势:一是职位较高,16名干部全是局处级以上级别,手中大大小小掌握着一定的权力;二是涉及的领域较广,有些是发生在工作中、有些发生在生活中。总而言之还是“四风”问题没有彻底消灭,有死灰复燃的迹象;三是处罚的力度较大,不管是开除党籍还是撤销党内职务,对每位领导干部来说,都是政治生涯的终止或终结,它反映出我们国家反腐倡廉的力度和决心。不论任何人、什么职务、什么背景、之前有过什么贡献,只要做了背离人民的事情,工作上、生活上脱离了人民,心中产生了腐化之念,都将受到严惩。
我们知道,新一届中央政治局常委执政两年来,反腐力度不断加强,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等“特大老虎”纷纷落马,上至国家级、下至处科级,只要向金钱伸手、只要脱离群众,就难逃法网。中央出台的“八项规定”措施已经深入人心,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拥护并严格执行。两年来,全国党政机关干部的应酬少了、作风节俭了、干群关系正常了、社会风气改善了。在这样的大环境下,上述北京市的部分领导干部仍然顶风作浪,为了一己私利,公然违背《八项规定》,挥霍公共财产、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贴,个人作风不检点、铺张浪费、大办酒席收受礼金,这样的干部损害了党的形象、违反了党员本色,此次严肃处理乃党纪所不容。
实际上,党员干部不论走到哪里,一言一行代表的都是政府形象,干部作风好不好,直接影响着干群关系的融洽性。中央“八项规定”它在制度上规范着党员干部的言行举止,它是干部心中的一枚“紧箍咒”,触之则紧,远之则松,只有坚持以中央“八项规定”为纲,国家才能兴盛、干部才能亲民、群众才能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