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人情保”要制度化,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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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人情保”要制度化,常态化
民政部数据显示,截至9月底,全国共复核城乡低保对象6429万人,占全部低保对象的89%;“人情保”“错保”退出人数为25.7万人,占全部复核对象的0.4%。(消息来源:新华网)
“人情保”问题绝非个别地区的个别现象,在全国范围内,“人情保”“错保”问题仍然存在,此次在全国民政系统开展的 “人情保”“错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对“人情保”“错保”现象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但只要基层干部在低保认定工作中依然享有较大权力,“人情保”问题就难以杜绝,低保本来是一项民生工程,但如果“救命钱”进了“官保保”的腰包,民生工程就难以获得好“名声”,最终成为群众仇视政府的敌对工程。
根据规定,困难群众申请低保的流程大致可概括为群众申请-审查受理-家庭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资金发放-动态管理。然而现实执行中常常会出现不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的情况,有的只是走走过场,有的只是“向上公示”甚至出现篡改、歪曲的现象。
根据相关规定,低保的对象主要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群众,主要是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年老病残等生活常年困难的群众,这些群众自身受教育程度有限,办事能力有限,很多都是年老体弱,行动不便,没有什么社会关系,甚至是不识字、不会使用存折、银行卡。要让他们自己处理繁复的申请程序,去层层“跑手续”或者让他们去监督低保审议的流程,那是绝对不可能做到的,这就给基层干部留下了很大的操作空间。面对如此大的操作空间和金钱的诱惑,要通过几纸空文就管住干部的手,是千难万难的。要长期的解决“人情保”“错保”现象,必须建立长效机制,要让监督机制切实可行,真正做到把信息放在阳光之下,把低保的审批工作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让群众来评论、质疑,最终认同政府的工作,真正做到让民生工程暖人心。
同时,“人情保”“错保”专项整治行动也应持续性的开展,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一样,以持续的高压态势,不断深入对“人情保”“错保”的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