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权、受贿、通奸”,如何拯救腐败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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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纪委监察厅6日对外通报,日前,福建省纪委对福州市原副市长时小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调查。经查,时小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或通过特定关系人收受巨额贿赂;与他人通奸。(12月6日 新华网)
时小雨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时小雨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官员腐败就像是中了什么魔咒,一个接着一个,可以用“剪不断、理还乱”来形容了,十八大后中央大力反腐,然而腐败官员是如此猖獗,笔者认为,要彻底清除腐败官员,不仅需要“打虎、拍蝇”的真动作,还需从源头上做好以下三方面:
第一,选拔干部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作为百姓的父母官,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纵使有高学历、强能力,广人脉,如若没有一心为民的崇高思想,不但不能造福百姓,反而会成为百姓的累赘,纳税人的负担。
其次,建立健全监管制度,防止权力滥用。“一把手说了算”,“领导一个屁,下属撵断气”的现象在我国官场尤为严重,没有完善的制度对领导的权利进行限制和合理的分工导致某些地方出现了“权利集中制”、“家长制”、“特权制”,将权力无限扩大化,往往出现“一把手”肆意妄为却无人敢管的现象,助长了腐败的气焰。
最后,建立健全的监督审查机制,确保官员的“清白之身”。某些官员往往是带着侥幸心理进行“腐败”,如果腐败得逞,白助长其继续腐败的勇气。据相关数据显示在落马官员中,约有63%的案主,在作案之后仍然获得提拔,约有48%的案主,在担任副省部级职务之前就开始了犯罪。可见是监督检查制度的不完善,审查力度的欠缺,导致某些官员成功将自己的“腐败”匿藏起来,甚至出现“带病提拔”的现象。
因此,要杜绝腐败现象,要使“打虎、拍蝇”行动彻底成功,就需要多管齐下,运用综合手段,管住官员的双手,官员腐败的现象才会好转。(李碧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