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性侵案为何频频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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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被社会“大姐大”带走遭性侵,9名幼女被校长性侵长达11年,幼女被老师性侵感染性病……发生在未成年人身上的性侵案件频发,影响之恶劣,几乎到了让人难以承受的地步。云南云县校园性侵案近日告破,云县政府新闻办5日通报称,相关工作确实存在漏洞,对涉及此事的不作为、慢作为干部进行严肃查处。6日上午,云县政府新闻办再次作出通报称,对4名官员作出了停职的问责处理。(12月6日 新华网)
本该受到呵护的孩子们,却屡屡受到伤害,校园性侵案件频发、性质之恶劣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近日云南云县校园性侵案又将人们的视线转移到那些无辜的学生身上,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些朝气蓬勃的孩子受到如此残忍的伤害,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是性侵案件当事人往往“失语”。由于这些学生年纪还小,受到此类伤害时往往不懂得怎么去跟家长去说,或者即使家长知道后,怕出事、出丑,怕将事情闹大之后对自己孩子的影响不好,也保持沉默的态度,事情也许就这么不了了之,当事人的“失语”很可能会给孩子造成更大的伤害。
二是“恐吓威逼”屡屡成功。一般这类型的犯罪分子都是一地的地痞流氓或者是名声不够好的人,他们将这些学生伤害之后怕事情暴露,就对这些孩子进行威逼恐吓,学生在这方面的维权意识又比较薄弱,这就致使他们更加肆无忌惮。
三是学校等的包庇掩护。一些学校在处理校园性侵案时,总有一种“家丑怕外扬”的“包庇”心理。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明说,因为“师德一票否决”,一些地方在处理校园性侵案时,总想“内部处理”,回避用法律解决问题,客观上助长了一些教师实施犯罪时的侥幸心理。
治理校园性侵,制裁犯罪者、追责监管人、建立预防网、加强性教育缺一不可。只有防范的“天网恢恢”,受害儿童才敢说出“坏人的秘密”,校园性侵才能止于“事前预防”。
一是性教育亟待加强。目前国内学校在性教育方面还是空白,关于性的话题只字未提,有些家长觉得性是隐晦的,不能公开谈。事实上,性教育越早越好。
二是法律要画出“底线”。与国外普遍严惩性侵儿童的做法相比,我国对性侵儿童的处罚力度相对较轻。应取消嫖宿幼女罪,凡是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一律定为强奸罪,加重处罚;同时应该杜绝一些学校的“包庇”思维,打消犯罪者的侥幸心理。
三是建立预防性侵工作机制。我国一些性侵害案件的处理仅停留在“事后处罚”上,应该建立事前预防、紧急救助到事后治疗辅导的预防性侵工作机制。防范性侵害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一起参与,给孩子一个安全的成长环境。(天星)
新闻来源:http://news.xinhuanet.com/edu/2014-12/06/c_111354629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