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领导隐瞒个人事项不提拔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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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领导隐瞒个人事项不提拔点赞
经中央批准,中央组织部2014年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开展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目前工作进展顺利,取得初步成效。日前,中组部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就开展抽查核实工作回答了记者提问。(12月7日,中国新闻网)
据了解,对填报不规范或错报、漏报的,一律要求重新填报或限期补报;对未如实填报的,一律要求领导干部本人作出说明,并根据说明情况由组织人事部门干部监督和干部工作机构研究提出是否影响任用的意见;对有意瞒报的,不得提拔任用,不得列入后备干部人选;对发现违规问题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涉嫌违纪违法的,将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
其实,去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法律法规,推行新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显而易见,此次中组部下发通知再次重申瞒报个人事项官员不得提拔任用是对中央反腐措施的具体落实。
抽查核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对公众来说似乎是一个新的话题,可真正要实施起来又并非易事。让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既是官员自证清白的自律约束,也是呼应民意的从善之举。干部是人民的公仆,而公仆的个人事项,有什么不能让人民知道的?如果不能知道,那便涉嫌贪污,当严查,报告了自己的个人事项,让人民把自己的家底看个一目了然,不仅取信于民,也遏制了自己贪腐的念头。
笔者认为,官员报告个人事项,公示只是一种手段而已,而强有力的监督才是目的。只有从源头上遏制腐败,警惕贪污腐败的危险,官员的作风才能清廉,才能使政府重拾公信力。在中央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之际,只有让官员树立正确的、值观,才能增进官民之间的互信,既保护了官员合法财产不再备受质疑,也让权力真正在阳光下运行。(刘洛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