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违法建房,谁给的权力?

中国法制网   2014-12-05 11: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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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马力)村委会未经批准,在集体土地上建设240栋二层楼房,在国土部门查处后,仍然续建。昨  日,北京市国土局公开通报了5起已处理完毕的土地违法案件,并曝光4起挂牌督办的重大典型土地违法案件。(12月4日  搜狐新闻)

    平谷区黄松峪乡白云寺村委会未经土地部门批准,在该村集体土地上建设240栋二层楼房,占地约346.9亩。市国土局平谷分局发现其涉嫌非法占地后,下发《责令改正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但是在缴纳罚款后仍有续建行为。

    白云寺村委会为何如此大胆,将国家法律法规置若罔闻呢?这反映出几个方向的问题:一是村委会干部法制观念淡薄,有的村官认为自己的权就是法,甚至权大于;二是背后可能有人撑腰,如此大规模的违规建设,如果背后没有人为其撑腰,又怎么能开工建设,并且在上级下达整改通知后仍然在续建呢?三是可能存在金钱利益关系,如果没有巨大的利益关系,村委会又怎会冒那么大的风险呢?四是相关部门的监督存在漏洞,正是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不到位,才造成违法建设屡禁不止。

    因此,对这样的事件上级纪检检察机关应该严肃查处,特别是对违法建设背后存在的钱权交易问题、监管不到位的相关人员要严加惩处;同时,上级组织要加强对村官和村民的法制教育,做到依法办事。

    当前,我国正在倡导法治国家,只有做到人人知法懂法,严格依法执法,才能避免出现“权就是法”“权大于法”的违法事件的发生,也才能让社会更加和谐。(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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