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奸”咋就成了官场通病?

中国法制网   2014-12-04 20: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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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则“福建地震局专职副书记曾飞欺骗我与他同居两年半”的微博,昨晚起在网上流传。举报人谢某称,曾飞与其同居了两年半,还许下了尽快离婚的诺言。今天上午,福建省地震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有关部门已关注此事,曾飞暂停履行职务,配合有关部门接受调查。(12月3日  新浪新闻)

    近期之落马官员无论大小都多了一个“通奸”的名号,笔者认为此并非是新情况,而是变了一个称谓。过去从纪检监察机关的通报中只说“道德败坏”、“生活腐化”等,现改称“通奸”,也不是简单地把“猫”叫个“咪咪”,是想用恶词相加,以示高敲警钟。因为我们现在所面对对的官场生态恶化,“通奸”恐已成官员通病。

    “通奸”措辞再现官方,引起舆论和社会的广泛关注,网上也一时成为热词。官方解释“通奸”指有配偶的一方与配偶以外的异性自愿发生性行为,属于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通奸”有“奸”字,实属不“雅”,所以过去常用“不正当的男女关系” 、“道德败坏”、“生活腐化堕落”等来替代。官员与配偶之外的人长期同居,称“包养情人”或“包二奶”。“包养”还反映出经济关系,“包二奶”不准确,官员所包的女人未必只有一、二个。

    官员“通奸”行为危害之大非普通人所能企及,提及黄海波等艺人嫖娼,有伤社会风化,但自掏腰包,无幕后权钱交易不伤公共利益。而官员通奸,情妇盯的是权力,送上身子换银子。最怕床友联手敛财,如有女人也有权力欲望,被扶植也变身官员,甚至包括妓女在内。有的通奸女人日久生情,要求转正,若是再有了后代,就更加有恃无恐,逼得官员无奈终至痛下杀手。这可就罪孽深重了。 

    色如水,不遏则滔天;欲如火,不遏则自焚。在“通奸罪”已消声多时之后,官方再次直面贪腐官员“通奸”行为,中纪委通报对“通奸”官员毫不留情地揭露,表明了组织锐意反腐、正视问题、从严治党的信心和决心。党纪严于国法,而干部私德问题及背后信仰危机越来越受到执政党重视。 

(李碧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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