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违建,举报无果为哪般?

中国法制网   2014-11-27 16: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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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横沥镇中山路的一名户主,私自将报建4层的楼房加建至6层。其邻居担心违建存在安全隐患,向横沥镇多个部门投诉,4个月过去,这一违建行为没有得到遏制。投诉人透露,屡次投诉没有结果,可能与屋主儿子在横沥供电分局担任副局长有关。昨日下午,横沥镇城建和执法部门回应称,将勒令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11月12日  南方都市报)

只手遮天曾几时,万人有口终须说。简单来看,因为该房屋地处横沥镇最为繁华的街道,出于利益的驱使,房主私自加建无非是为了一己私利,未顾及对邻里的影响;深入下去,造成如今举报4月无果局面存在的原因还是在于相关部门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及可能存在的房主背后的推手——“局长”家人的暗箱操作。从《中共中央关于清理党政干部违纪违法建私房和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住房的报告》中了解到,党政干部确因住房困难需要建私房的,必须“按规定履行用地、建房等审批手续,严格控制土地和建筑面积,且需公开个人申报登记及组织核查与处理结果,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可见,该“局长”家人的行为并不符合该要求。该“局长”家人作为公务人员,深知遵法守法的重要性,对于家中建房一事就更应以身作则。在相关部门介入情况下仍顶风修建,由此可见他自律意识的淡薄和以权谋私的畸形权力观、利益观。

世间事,做于细,成于严。该镇执法部门执法不严、执法不力也是造成现局面的重要原因。正因执法者松于管、轻于管,甚至是不敢管,以至于该房主想越、能越,进而敢越。于是,从严执法、从严执纪就显得尤为重要。从严治党只要具体地,认真地落实到位,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而不是管一阵放一阵、严一阵松一阵,就不至于使小矛盾积重难返、小问题酿成大患。另外,执法不公也是一重要原因。笔者认为,必须从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出发,坚持教与治相结合,严肃查处执法不公特别是以权谋私、徇私枉法、执法违法等现象。

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威而服吾。领导干部 “严于律己”,始终“为民务实清廉”,执法者“严于执法”,始终做到“公平、公正”,就必定能拥抱群众更多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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