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禁烟当干部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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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消息,卫生计生委日前起草了《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送审稿明确,所有室内公共场所一律禁止吸烟。此外,体育、健身场馆的室外观众坐席、赛场区域;公共交通工具的室外等候区域等也全面禁止吸烟。(11月26日 人民网)
早在2013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模范遵守公共场所禁烟规定,不得在学校、医院等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活动中严禁吸烟,把各级党政机关建成无烟机关。
其实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早在很久以前就已经提出,但禁烟规定说在嘴上,停留在纸上、墙上,禁烟工作在各地却遭遇“走过场、无实效、难坚持”的困境。然而这固然和“禁烟令”没有明确处罚标准、没有明确执法单位等先天不足因素有关,没有相应的惩处制度的禁令就显得特别软弱无力然而在2013年,中央又再次明文规定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重点要求党政机关干部开始,严禁在各种会场上吸烟,通过制度使得会场变得清新起来。
火车跑得快,全凭车头带。倡导公众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党员干部就应该做出榜样。在禁烟“战争”中,必须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上行下效,领导干部的影响力不可小觑。如果领导干部自身不能禁烟,要求别人禁烟的底气就不足。
禁止领导干部在公共场所吸烟,戒除的是生活陋习,体现的却是社会管理者对规章制度的敬畏与遵守,不仅事关政风对民风的引领,事关诚实守信的政府形象只有我们的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从自身做起、从自身抓起、从自身改起,公共场所自觉禁烟才能为更多人信服效仿。
当然,要让这一好制度发挥效果,除了“自律”以外,还要进一步把制度做细做精,形成全方位管控网络,并建立切实可行、清晰可见的惩戒体系,加大禁烟的监督力度,把干部控烟置于老百姓的监督之下。(文/张雨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