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求真务实作风推进依法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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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北京召开,首次以全会的形式专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治国方略,会议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法治中国指明了根本路径和努力方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高扬法治精神、发展法治理论、运用法治思维、创新法治方式,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在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步伐。
“实干兴邦,空谈误国”,只有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才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方面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一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才能有序推进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二是必须坚持依法行政。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做到学法、懂法,带头用法,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按章办事。特别是涉及群众利益的事项,必须坚持依法、公平、公正、公开办理。要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理念,绝不能为了完成工作任务而做半点违法的事。
三是必须坚持司法公正。一方面,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司法队伍革命化、职业化、正规化建设,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树立对法律负责、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把司法活动和履行职责行为置于有效监督之下。另一方面,要增强司法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及时公开群众关心的司法信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人民司法工作的关切。(翼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