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发挥好廉政账户的作用?

中国法制网   2014-11-26 15: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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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收受他人巨额贿赂后,只将其中一小部分上交廉政账户,大部分款项收入囊中的安徽省六安市政府原副秘书长魏力生,因涉嫌受贿犯罪,被六安市金寨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为官者本来就不该贪,廉政账户却一开始就让心术不正者有了活动空间:方便让党员领导干部通过上交其收受的“无法退回”或“不便退回”的现金、有价证券,甚至于直陈是为了“挽救濒临犯罪边缘的党员干部”。事实上,廉政账户也罢,仿照廉政账户形式的形形色色退贿、退赃机制也罢,都存在着一些缺陷:没有配套的查实验证措施,更谈不上相应的各方监督。
  如此机制不健全的廉政账户,就给了贪官作假廉政账户的机会。有一部分人多得少交:如曾任安徽省六安市政府副秘书长魏力生,自2005年10月至2014年1月,先后收受他人款项49笔,共计现金327万余元、购物卡31万元、银行现金卡0.8万元、黄金1300克。与此同时,魏上交至安徽省纪委廉政账户和六安市纪委廉政账户共计仅75万余元。有一部分人众得寡交:有知情人透露,贪官中流行的比较隐秘的做法是,假定收到10位行贿者各“孝敬”5万共计50万元的贿款,那么,只给账户或者纪委上交10万元——毕竟一点不交说不过去,群众的眼睛都不瞎;又毕竟,10名行贿者同时出事或同时坦白交待的几率不大,一旦其中有一两人贿行败露,受贿者立马就会振振有词地说“早就交给廉政账户”了。
  这样的廉政账户,看起来成效,其实已沦为贪腐官员的一种游戏。 为避免魏力生式的贪官假廉政账户之名,行清廉表演之实,廉政账户亟待进行系统升级和制度配套。比如,变匿名上交为实名上交,变无名目上交为坐实究问——追溯上交贿款来自何人。
  只有完善廉政账户机制,并用坚毅的决心去逗硬执行,廉政账户才能才能发挥它的应有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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