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苡榉:决不能让特权成为官员“低能”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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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报道称,民航局华东空管局一副局长因邻居投诉其违建,带人闯进邻居家花园进行打砸。民航局空管局纪委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已就群众反映的情况介入调查。(11月25日 人民网)
据了解,事发地为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的康桥半岛小区,涉事业主黄某某为民航局华东空管局副局长。黄某某自入住该小区时就开始在原有的别墅基础上违建,有群众投诉后城管中队送达相关文书责令当事人停止扩建认真整改,但当事人逾期没有整改。之后,经过康桥镇城市综合管理中心4次强制性拆除违建主体,剩余的部分城管中队督促当事人自行整改。因此导致了11月5日晚发生在邻居家花园中的打砸事件。
违章建筑,实际上就是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它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我国,城市管理本来就是千头万绪,而出现的违规建筑不仅损害了城市的整体形象,而且给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很大的不便。
上述这位黄副局长作为一名公职人员,本应该带头履行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政策,配合城管部门执法,但是,他没有以身作则,更是置法律的权威于不顾,利用手中的权力对邻居的善意举报进行打击报复,这样的官员何以在百姓面前立威、何以取信于民,他的行为只会给政府的形象“摸黑”。
我们先不说这位副局长抗法的心态,仅仅打砸邻居家花园一事,就有一种“高高在上、欺压百姓”之意。每位公职人员特别是处于领导岗位的公职人员,都是百姓的父母官,他们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也必须为人民服务,但是黄副局长的行为太过官僚,所做之事脱离了群众。他居住高档别墅、带头违法搭建并对抗执法,这样的官员就是隐藏在党旗下的蛀虫,必须清除之。
当然,我们在对黄副局长这样的官员我们表示愤怒和谴责之余,也要对党员干部法律意识淡薄、公仆意识缺失问题引起重视。各级组织部门在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时是否做到人员考察较为深入;纪检部门是否做到了对干部行为监督常态化,对党性缺失、纪律松懈、居官自傲、生活腐化的干部有没有做到及时发现和处理。因此,对于违法违纪的官员只有多管齐下,不能仅靠“问责”,要依法依纪严肃惩处,时刻将法律的“高压线”贯穿于心,用法律管人,加大惩治力度,形成震慑力,只有这样我们的国家才能发展,我们的社会才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