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晒”三公经费必是大势所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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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晒”三公经费必是大势所趋
明年起,政府花钱,需要向老百姓公开“明细表”。11月24日,在省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上,省财政厅通报了四川拟落实国家新《预算法》的改革举措。其中,财政预算由“2本账”变为“4本账”,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的基础上,新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未列入预算的一律不得“花销”。(11月25日,四川日报网)
值得一提的是,“四本预算”将全部报送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批。同时,从明年起,四川将全面裸晒“三公”经费。除涉密信息外,所有涉及财政资金的情况都要公开,主要包括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财税政策等。政府预决算信息要在人大批准后20日内由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则要在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会议提出,今后财政供养人员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缩减差旅、会议、活动等公务支出,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观念,转变为政府工作常态。
其实,所谓的“三公”经费,即人们俗称的“因公出国”、“公务车”和“公款招待”三项经费。早在2011年,中国国务院首度要求各中央部门向社会揭开“三公经费”面纱,但当年在规定时限过去半月后,仍有近七成中央单位“犹抱琵琶半遮面”。
之所以一些单位出现“三公”经费违规案件,其主要原因在于“三公”经费的使用不透明,缺乏有效监督,而一些基层单位的领导干部也对治理公务活动中奢侈浪费行为缺乏心理准备,有的不太“适应”侥幸行事,有的不够重视,“上热下冷”。
因此,笔者认为,裸晒“三公”经费不是一个噱头而已,加强有效监督才是真。相关部门不仅要在经费公开方面制定相关的政策制度,弥补其中存在的不足,还有真正把政府部门的“三公消费”置于阳光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真正做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是真。(刘洛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