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级官员考试纳入考核不妨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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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厅级领导干部暨国有大型企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今天上午开考,共有1600余名领导干部参加考试。省委副书记孙金龙在巡视长沙考点时要求,领导干部要坚持学用结合、以考促学,将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和依法办事水平。(11月24日 中国新闻网)
学法用法考试是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成效的一次检阅,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学用结合、以考促学,将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增强依法执政能力和依法办事水平。
考试主要测试领导干部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情况和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掌握运用情况,旨在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促进依法行政。采用开卷形式,题型均为主观题,分为案例分析、论述题和思考题三类,要求参考者依据所提供的典型案例,联系实际进行分析解答,无需死记硬背法律法规和规章条文。
依法治国,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也是一项最终的目标,但在实际的工作和生活中,往往有一些人妄想转法律的空子,利用各种手段不按照法律等规章制度办事,然而这归根究底,还是拥有权力的人在使坏。
事实上,行政权力在行使过程中是否规范、是否合法,既取决于公职人员的法治意识高低,还取决于社会环境、文化的影响,同时,也取决于监督力量的强弱。这些“镜头”从各个侧面反映了权力与法治在一些领域、一些方面的激烈较量,也反映了实施依法行政的紧迫性和艰巨性。
权力是一份职业所赋予的,它真正的用途是为了运用职能职权为民谋福利。然而,在现实中,权力的真正运用“变了味”,权力膨胀导致为了谋求一己私利滥用权力的案件比比皆是。因此权力监督及制约很有必要。
笔者认为,在如今权力滥用的时代,法治建设必须给权力套上“紧箍咒”,充分运用各方监督,强强联手,才能真正发挥监督的真正作用,厅级高官参与法治考试并且纳入考核的做法不妨推而广之,真正让法律意识深入人心。(文/张雨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