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内外并举”,贪官穷途末路

中国法制网   2014-11-24 16:3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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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国集团(G20)领导人第九次峰会刚刚在澳大利亚布里斯班闭幕。习近平出席并发表讲话。G20领导人通过了一份反腐行动计划,同意建设反腐败合作网络,包括扩大相互间的司法支持、搜寻和返回腐败所得收入,以及严防出现腐败官员的“避难所”。(11月24日,搜狐网)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首的新一届领导集体的领导下,反腐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先后拿下周永康、徐才厚等大老虎,更拍死“苍蝇”无数,做到了“苍蝇”、“老虎”一起打。此次G20会议通过的反腐行动计划,更显示了我党彻底反贪腐的决心。势必做到国内“打虎”,国外“猎狐”两手抓,有力的证明了中国反腐败已经全面、系统、规模化地走向国际合作过程,让贪腐官员侥幸的外逃梦破灭在我国所编织的海外反腐天网中。

对于这种“内外并举”的反贪腐举措,我相信所有人都会拍双手赞成。俗话说,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此次G20会议通过的反腐行动计划,同意建设反腐败合作网络,避免了个别国家“拿体制与法律不同来说事儿”,不再让外逃官员有机可趁。我国所编织的这张天网,对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自愿回国的,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对依然执迷不悟的人进行联合追逃,震慑作用巨大,成果显著。截至目前,已从美国、加拿大、西班牙、阿根廷、韩国、泰国、香港、台湾、南非、尼日利亚等56个国家和地区抓获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288名,其中,抓获潜逃十年以上的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21名,从美国、加拿大、日本、比利时等发达国家抓获84名,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126名。

此次反腐败网络的建设体现出我国反腐的决心和反腐的全面化、系统化。但是我们的反腐工作就一劳永逸了吗?官员的廉洁意识就提高了吗?贪污腐败就此根除了吗?答案是否定的。

要想彻底反贪腐,就必须找到病症根源之所在。笔者认为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必须从官员自身出发,从思想、行动上拒绝贪腐,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和价值观,做到廉字当头,形成不愿腐的自警机制;二是建立健全反贪腐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内外并举”,加紧密织反腐天网,对贪腐行为严惩不贷,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三是加强对各级官员的监督管理,消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形成不能腐的防范机制;四是坚决做到习近平总书记所讲的“常”、“长”二字,做到反腐工作经常抓,长期抓,形成不易腐的保障机制。(陈陈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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