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报告有何“秘密”可言?

中国法制网   2014-11-24 11:5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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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深圳下坪垃圾场周边60余万居民来说,美好生活即是“不臭的生活”。一个月被投诉200多次、环保部点名批评,仍然无法缓解深圳下坪垃圾场的恶臭问题。与垃圾场博弈多年不见成果,日前,居民将垃圾场的主管部门—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和深圳市城管局告上法庭,申请公开垃圾场建设的环评报告,但该诉求遭遇重重阻碍,相关负责人回复称,垃圾场环评报告涉密,不宜公开。(11月24日 网易网)

  日前,深圳下坪垃圾填埋场被环保部点名批评,原因是垃圾场臭气影响周边环境,垃圾渗滤液处理能力不足。更令人诧异的是,该垃圾场二期项目从至今2012年投入使用,但运行两年多以来,一直未通过深圳市人居环境委的整体竣工环保验收。

  据悉,下坪垃圾填埋场是深圳最大的垃圾场,日均处理生活垃圾约占全市垃圾总量的30%,建成已近20年,此前曾被授予“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示范工程”称号。

  曾经的示范工程随着城市版图的扩张和生活垃圾的爆发式增长,下坪垃圾场已经“不堪重负”,曾经的“模范”成了居民眼中的“罪犯”。

  然而,对于该工程的两年未通过的环评报告,深圳市人居环境委表示,相关信息公开涉及第三方合法权益,因此难以提供可以公开的报告书文本。对于公众要求公开的环评报告的申请,人居委和城管局更是两单位互相推诿。

  早在2013年11月,环保部出台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便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环评报告书须全文公开。而于2014年4月24日通过的修订后的《环保法》,也明确要求环评报告必须全文公开。

  对于垃圾处理场来说,环评报告一定得有,而且还需要有一定的公示期,不存在“涉密”的环评报告。垃圾处理与公众的生活息息相关,臭气熏天更是严重影响了人们的生产生活。

  环境评估本身就属于公共属性,与公众生活有关公众就有权利知晓一切,如果一味地当做“秘密”来进行,只是“此地无银三百两”而已,对于消除公众的疑心并没有任何帮助。(文/张雨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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